馬上登錄
活動期間:2016/8/3 00:00 - 8/3 23:59
活動辦法
活動期間於超級商城APP累積(可單店或跨店)下單滿800送300 超贈點,於當日消費完成後登錄報名,且無取消退貨者,即可享有登記送300點超贈點活動資格。(此活動每Yahoo奇摩會員帳號限得一次)
超贈點
(1) 超贈點贈送時間及資格
好禮限量登記前3,000名,依報名登記名單的時間依序比對發放,實際得獎名單可於參考活動辦法之灌點時間,符合資格的會員帳號,可於生效日當天進入我的帳戶->超贈點查詢,並由系統自動寄發灌點通知信。如對於贈點有相關問題請洽客服處理。 報名後需審核實際報名成功人數後始依據報名順序核發超贈點,不代表報名即可獲得。
(2) 300超贈點灌點規則及生效日期
灌入點數 |
超贈點生效日(即灌點日) |
超贈點截止日期 |
100點 |
9/1 |
9/30 |
100點 |
10/1 |
10/31 |
100點 |
11/1 |
11/30 |
(3) 超贈點使用說明
- 使用超贈點折抵時,1點=1元。已生效點數方可使用。
- 超贈點可以跨店使用。例如您在 A 店家消費所獲得點數,也可以在 B 店家結帳時用來扣抵。
- 結帳時,您帳戶內已累積的有效超贈點,將會自動出現在購物車的下方,您可勾選是否要於本次消費使用超贈點(打勾表示要使用、空白則為不使用)
- 每 1 點超贈點可折抵商品金額 1 元(不可折抵運費)多次消費產生的超贈點在有效期間內,可以累積使用,一起折抵商品金額(先到期點數先折抵使用)。
- 超贈點折抵無上限,但折抵後購物金額(不含運費)至少為 1元結帳,未用完點數會保留,在點數有效期內均可消費抵用。
- 更多詳情,可參閱超贈點使用說明。
注意事項:
1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/協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2. 參加者必須遵守Yahoo!奇摩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喪失得獎資格。
3. 本活動若含有網路投票機制,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,不得重複投票。且如投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主/協辦單位得取消其投票票數、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,或啟動重新計票之機制:
(1) 利用電腦、網路之漏洞(如:攻擊投票程式、登入認證,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)進行投票者。
(2) 採用不正當之行為(如:侵入資料庫、改封包,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),竄改票數或給予票數者。
4. 本活動若徵求參加者提供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等內容予主/協辦單位,參加者同意下列事項:
(1) 參加者保證提供予本活動之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,並無侵害他人權利(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、人格權、肖像權及隱私權等)或違反法令之情事。如有違反之虞,主/協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,並取消參加資格,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,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(2) 若主/協辦單位因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、索賠、提出民、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,參加者應賠償主/協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。
(3) 主/協辦單位對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有審查權,若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,經查證屬實,得取消其參加與得獎資格。
(4) 參加者同意授權主/協辦單位於符合本活動目的的情形下,使用及節錄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、照片、影片及其他資料,做成活動花絮或心得報告。
5. 本活動獎項若包含旅遊商品(例如:旅館住宿或機票),主/協辦單位與旅遊行程之提供者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,有關行程中所產生糾紛或法律問題皆由旅行社負責,Yahoo!奇摩不負任何責任。
6. 得獎者應於主/協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主/協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(或利用Yahoo!奇摩會員帳號參加活動時,與會員登錄資料服務),主/協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/協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7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/協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/協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/協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8. 參加者同意主/協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、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特定使用目的範圍內,使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。主/協辦單位並得委託協力廠商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,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。
9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/協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/協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10.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,主/協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11.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活動獎項如為現金,本活動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,現金以外之獎項,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,始得領取活動獎品。
12.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主/協辦單位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主/協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13.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主/協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14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15.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/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